第8727章 送走_杨若晴骆风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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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727章 送走

  第8727章送走

  “黄桂儿这病啊,八成是水土不服,所以咱早些找好船提前送她回去最好!”杨若晴微笑着又说。

  “送一个是送,送一群也是送,到时候让姚英姚月收拾收拾,一块儿走得了!”

  “姐,你这什么意思?”红袖狐疑的打量着杨若晴,好像从她那意味深长的笑容里察觉出什么来。

  “姐,黄桂儿的病,你就好像有预知似的,难道你?”

  杨若晴只是笑:“没错,就是我。”

  红袖:额……

  “为啥呀姐?”

  红袖又问,在她看来,黄桂儿那种人就像一只跳蚤,都不配让狮子出手啊!

  杨若晴耸耸肩:“不为啥,纯粹就是看不惯啊。”

  还没嫁给志儿呢,就敢当面顶撞她这个未来婆婆,真是无知又脑残!

  “若不是看在大志的面子,我给她下的就不是那种药了,不是送她回扬州老家,而是直接送回西天老家的药!”

  红袖:……

  好吧,姐还是当年那个姐,这帮年轻的姑娘们千万别被这个未来婆婆笑眯眯的脸给迷惑了。

  就真的以为她是一个年轻,却很慈祥,没啥脾气,被拔光了刺儿的老好人婆婆。

  她不是!

  这个话题没有深究,刚好大志过来询问待会往孙家拜年的事儿。

  杨若晴便跟他提到了黄桂儿的病。

  大志的脸色当即沉了几分,“不瞒娘,旺生大伯给桂儿表妹诊断的时候,我和红袖姨一起都在屋里照看着。”

  所以说,不仅红袖见证了黄桂儿的一千种矫情,大志也是目击者。

  当时他也尬得抬不起头。

  但他又不能当着众人的面去训斥黄桂儿,那会激起黄桂儿的抵抗,将会闹得更难看,让所有人都下不来台。

  “志儿,我准备好了船,应该就这两天。”

  “等船一到,就先让桂儿姑娘回扬州去吧,这生了病在外做客,也不方便,咱也怕照顾不周,还是送回去比较好。”

  大志听到杨若晴这话,愣住了。

  “娘,那姚英表姐他们呢?”他又问。

  杨若晴说:“虽然船上我安排了专门的侍卫,厨子,仆妇,但姚英姐妹若是能一同回去就更好了,彼此间也能互相照应,还能说说话,解个闷儿啥的。”

  可以说,这条船是杨若晴专门为她们仨雇下的一条船,船上的都是她的人,不管是从人身安全还是生活起居,都能得到全方面照顾。

  保证能将三人安然无恙的送到她们爹妈的手里。

  大志眼中掠过一丝光亮,又问:“那小乔呢?”

  杨若晴笑了笑,“小乔那边,自然是看你的意思啊!”

  大志微微红了脸,“那……就让她跟我一块儿回去吧,我还想带她四处去看看。”

  杨若晴就知道这小子会这么选。

  “好,没问题!”

  大志心满意足的离开后,红袖有点担忧的问杨若晴:“我先前看黄桂儿的气色很不好,她这副状态坐船离开,真的行吗?”

  杨若晴挑眉一笑:“放一百二十个心好了,她在陆地上病得要死要活,我敢保证,等上了船那病自然就会好。”

  红袖再一次明白了,这一切果真都是杨若晴的手段。

  ……

  四象城。

  小巷里。

  勾时一张圆圆的脸上带着笑意。

  他手中提着一串猪肉,往家里赶。

  猪肉是用草绳捆绑起来的,勾时用一只手提着,而他的另一只手,提着的是一壶酒。

  他来到房门口,就看见,家里的大门敞开了一条缝,听见里面传来了呼噜声。

  他顿时就不痛快了,急忙将房门推开……

  果然,正如他所猜。

  躺在院子里光地上的正是他的弟弟勾白铜。

  勾白铜双手放在胸口的位置,旁边丢了一个酒坛子,里面没有一滴酒了。

  “我的天,满院子的酒气,这是喝了多少酒啊。”

  勾时气得浑身颤抖,恨不得下一刻就拿把刀把弟弟的头给砍下来。

  但这也只是想想而已。

  弟弟再不是东西,那也是自己的亲弟弟,父母亲妻儿都在附近乡下住,这里陪着他的只有亲弟弟了。

  他不得已,将勾白铜给搬到了床上,废了好大得劲。

  随后,他又实用各种醒酒的法子,大约半个多时辰,勾白铜才有了意识,开始发出了哼哼唧唧的声音。

  勾白铜努力的睁开眼睛,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他的哥哥勾时一张圆脸。

  他吃了一惊,下意识的就想要翻身坐起来。

  他本能的对哥哥有些畏惧。

  在家里,他打小就很崇拜自己的哥哥,在他所在的村子里,哥哥也是一位有能耐的人。

  后来,他没什么本事,就来城里投奔哥哥,哥哥也二话不说就收留了他。

  他人虽然混不吝,但不敢对哥哥不敬。

  “能起来?那就起来!”

  勾时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弟弟,眼中露出严厉之色。

  “是。”

  勾白铜翻身,缓缓坐起。

  既然已经醒了酒,他当然是能坐起来的。

  “说说看,你和谁喝酒喝到现在?”勾时用平淡的语气缓缓道。

  勾白铜知道哥哥的性子,哥哥语气越是平淡,就越是生气。

  一旦火山爆发起来,就有的他好受。

  在这个时候,坦陈才是最重要的。

  “是城南的打骨仔。”勾白铜垂头丧气道,他嘴里的酒气依旧很浓郁,到现在都没有散掉。

  “你又跟打骨仔混在一起了?上次不是跟你说过的吗?那个打骨仔是个烂仔,烂的无药可救。”

  勾时有些恨铁不成钢了。

  那个打骨仔是一个游手好闲的混混,他好吃懒做,不务正业。

  其实好吃懒做也就罢了,最重要的是,打骨仔这个人,人品极差,差到都不配称之为人。

  以前,打骨仔有妻子的。

  打骨仔妻子得了重病,打骨仔不仅不给她医治,反倒是故意将仅剩的银钱拿去赌,最后硬生生的把妻子给拖死了。

  妻子死后,这个畜,生一样的东西,居然把妻子的尸体卖给别村的光棍去配阴婚!

  这样的人,还能算人吗?

  跟这种人一起混,那是迟早没有好下场的。

  “打骨仔说,他有个财路要介绍给我,要请我喝酒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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